太湖县位于安徽省西南部、大别山区南缘,介于北纬30°09’至30°46’和东经115°45’至116°30’之间。东邻潜山、怀宁,南连望江,西南接宿松,西界湖北蕲春、英山,北毗岳西。东西相距64公里,南北相距23公里,总面积2031平方公里。太湖县属皖西南丘陵低山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县城西北面为重峦迭嶂的大别山余脉,海拔在800米以上的山峰有将军山、桐山、山尖寨、六省坡、天华尖、芙蓉寨等16座,其中以将军山最高,海拔1109米,是皖鄂两省的天然屏障;东南部除香茗耸秀、泊湖蓄美之外,大都为丘陵平畈交错之地。县境内主要河流为长河,发源于岳西多枝山,在杏花村南入县境,纳羊角河、同义河、薜义河、白沙河、安乐河、南阳河、黑岩河、青石河、小湖河、大湖河、寺前河、罗溪河诸水,入花凉亭水库,下龙山,傍县城,穿新仓,进潜山,汇皖河,再入长江。长河纵贯全县,境内总长81公里。全县山地1242.41平方公里,占61.18%;丘陵490.27平方公里占24.14%;平原77.37平方公里,占3.83%;水面222.25平方公里,占10.85%。全县气候四季分明,具有北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冬季受西北内陆气流控制,气温较低;夏季受东南海洋气流影响,炎热潮湿。年平均气温16.4℃。1月份平均气温3.7℃,7月份平均气温28.4℃。极端最高气温40℃(1967年8月28日),极端最低气温-12.7℃(1969年2月6日)。年平均日照1937.7小时,无霜期249天,年平均降雨量1368.4毫米。
太湖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